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一来病房内有其他病友及陪护人员,不适合说家里的事;二来虽说老赵的体温降了下来,但还是精神欠佳,略显疲惫,故而赵梅纵有千言万语,也只能强忍着,把那些在心里翻来翻去的话生生咽回腹中。
两个人只是不咸不淡地聊了几句家常。
待到晚餐时分,赵梅欲往食堂为老赵打饭,老赵却执意外出:“我又不是行动不便,活动活动筋骨还舒服些。”
老赵就给老周打了电话,告诉她与赵梅外出随便吃一点,无需专程再跑一趟。
小外孙在电话里嚷嚷要过来,老赵又逗了几句。
老周说:把围脖和帽子戴上。”
老赵嗯嗯着。
随后,一同离开病房,朝医院外走去。
姐弟俩沿着医院门口的马路,拐来拐去走了好一段路,才进了一家叫“家乡味道”
的小餐厅,一人点了一份叫“搅团”
的小吃,切了一盘卤肘子,配了一份凉拌沙葱,一份芹菜花生米,都是小份,赵梅坚持付了钱。
搅团是西北地区的传统食品,特别是在夏季,农村的大嫂大妈们经常制作搅团。
因为用料不一,就有了土豆、杂面、荞面等各种类型,浇的“盖点”
也各有特点,可用浆水、醋加上时令蔬菜配制不同口味的“浇头”
,当然,土豆、芹菜、青红菜椒是少不了的。
而且,即使在西北,省与省之间,市与市之间,甚至一个县里,做法和叫法都一样。
但有两点是可以肯定的,一个是口味以酸辣为主,不管哪里的搅团,都离不开油泼辣子和蒜泥这个调味品。
一勺油黄椒红蒜白的油泼辣子,油汪汪的,看着鲜亮,闻起来香辣,吃起来更是回味无穷,犹如画龙点睛之笔,使本来平淡随意的一碗搅团吃起来让人回味无穷。
其次,都是以当地盛产的杂粮为主,所谓杂粮,自然是指小麦以外的其它作物。
其实说白了,这一类的吃食,就是一代一代的“当家婆”
们,为了让有限的食物更加符合家人的味蕾而不断努力探究、精心烹制的结果。
在没有包产到户前甚至八九十年代,对于大多数国人来说,杂粮仍然是吃饱的主力食品。
近些年来,不再为能否吃饱担忧了,又开始怀念和寻找儿时的味道,搅团就又出现了人们的记忆中,慢慢就成为了当地的一种特色美食,许多餐厅和小吃店也开始适应这种需求。
作为从小吃搅团长大的老赵姐弟,吃的自然不只是美味,更是一种情感,是记忆中的一份温馨。
赵梅点的是浆水荞面搅团。
赵梅说道:“荞面对糖尿病有益,多吃有好处。”
然而,尽管知晓荞面的好处,她最终还是点了那香气四溢的卤肘子以及清爽宜人的芹菜花生米。
这其中并无其他缘由,只因老赵平素就钟情这些吃食。
寻得一个靠着墙的小旮旯里的火车座位,等待饭菜上桌的间隙,赵梅轻声开口道:“等你出院之后呀,可得找个合适的机会给再说一说,有些该走的流程还是得走完不是。
就这么稀里糊涂地住在一起,这到底算咋回事嘛?要是他们不住在我家,不在我跟前晃悠来晃悠去,那我也就懒得管啦。
可现在呢,就这么住着,啥活儿都不干,光等着我伺候不说,到现在了,他们连给女方家长说没说都没个动静,我都不晓得他们到底咋想的。
★★★本书简介★★★重生之首富人生小说的主角谈小天,这本书为作家饱食所著。谈小天原本已经死在了刀枪之下,恍惚间他却又重生回到1989年,熟悉的旋律和同学,让他明白自己的人生真的可以重来,这一次他不会再受人陷害,他要改变自己的命运。…...
完本感言 书已经连续更了171天了,加上前期工作和在其他地方乱逛,其实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。期间有少许书友在一直支持,很感谢,完本就是完本,其实吧,有什么可说的呢,但是我忍不住想说些话来。 第一次写书,也许跟风也许不精彩,一路上无数次碰壁...
★★★本书简介★★★霍太太你马甲又掉了是由晴小天创作的一本的现代言情小说,小说的主角是舒情霍云城。小说内容精彩,文笔优美,主要讲述了舒情从乡下第一次来到城市,结果就碰到了个难缠的霍云城。...
偶得天妖传承的文夕,于这万族林立的世界之中,究竟会如何崛起。是一念花开,群临天下。或是,万物生灭,我自巍然。亦或是,刹那修行,万古轮回?...
历史爽文穿越者李阳,献给了秦始皇一盒阿莫西林从此,李阳走上了没羞没躁的乱史人生。改秦律做实业搞经济重民生。为了全世界都说中国话,李阳还做了一个地球仪送秦始皇...
推荐我的新书恶魔大人,撩上瘾我天生异瞳,出生于七月半,俗称鬼节,出生当日克死母亲,每年的七月半村里必死一人。十岁那年,死去的村民找我索命,为保性命,结冥婚,嫁鬼王,镇阴魂。坟地的鬼火,井中的死婴,邪气的玉镯一件件离奇惊悚的事件在我身边上演。大师扬言我活不过二十,老娘偏偏不信邪。大学毕业,莫名其妙成了清洁‘鬼’公司的一员,莫名其妙被扣上了‘异瞳天师’的殊荣。什么?BOSS让我去捉鬼?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