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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不明,应该是很早很早以前。
地点:神舟浩土。
天地不仁,以万物为刍狗!
第一卷:青云志。
详细内容是记不清的,他只能凭自己的本事写。
前世有许多写作套路被归纳总结,起点也定期开会搞活动,培养有潜力的新手。
一本大火书出现之后,跟风自然络绎不绝,自从强大的退婚流、凡人流、废物流出现之后类似情节更是从未间断,也少有写出新意的,以至于后来的玄幻小说基本都给人千篇一律的感觉。
好在现在才2002年,网络三大奇书的《缥缈之旅》和《小兵传奇》都还未开始动笔,目前最火的一本也只是热销好几年的《悟空传》而已,整个市场完全供不应求。
无论从哪一方面,《诛仙》都有足够的理由脱颖而出。
而这本书之妙,更在于写情,在于玄幻背景下的奇妙架构。
胡一飞也有自己擅长的,他擅长写打斗场景和气氛烘托。
欲扬先抑,环环相扣的短故事链接。
通过小故事不断烘托,继而推出大*。
节奏变换很快,不停换地图升级,这本就是后世通俗玄幻小说的套路。
此时有《诛仙》完整世界大纲的构架之下,完全可以将分支写的很出彩,多出许多精妙的伏笔。
他的弱项,则是写情往往不自然。
这也是许多写手的通病。
大男子主义下,女性往往沦为陪衬,莫名其妙就爱上了,然后至死不渝,还不准背叛,背叛就是死。
其中最无赖的感情戏,莫过于多女主广开后宫了,许多情节看在老读者眼里简直不忍目睹。
幸而原版《诛仙》中,情才是最能打动读者之处,正好弥补他的弱点。
他码字的时候一向很专注,十指敲打在键盘上,脑子里想的全是小说世界一景一幕。
大纲修了又修,完全不用刻意去对照,此刻框架已经在脑海中回荡,完全不会跑偏大纲。
这份专注下,码字效率是惊人的。
附近上网的家伙听见他这里噼里啪啦不绝入耳键盘敲击声,均对他侧目而观。
一看之下简直惊为天人,十根指头有条不紊在一尺键盘上纵横捭阖,一个个文字不绝蹦跳出来,从未有间断过。
“这家伙好牛啊,打字速度这么快。”
别人来网吧要么看看电影、打打游戏,他上网却打开word飞快打字……一股莫名的感觉油然而生。
比自己厉害一点算不得什么,比自己厉害太多,那就只有仰望。
“飞哥,你在写啥?打字速度这么快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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