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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摇摇头,委婉的说。
“用魔法不是更快吗?诺顿的手也能马上愈合啊。”
格兰哀求道。
“真的不熟练,会出事的,不信你看。”
我伸出两根手指:“圣光术,玛贝拉休!”
本来就是想告诉格兰,自己的光系魔法就是个闪光灯,除了伤人毫无用处,可手指上本该立刻炸散的光团,竟然一直凝聚着,看得我目瞪口呆。
格兰不知道怎么回事:“这样不行吗?”
怎么不行?跟魔法书上画的效果一样,我敢说相当成功了,心虚的看了一眼诺顿,然后把手指的光团贴在他伤口上,伤口立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着,大脑里满是那些肌肤细胞快速分裂、生长的场面,还是显微镜下看到的那种,我牛逼了。
几分钟后,诺顿的手臂已经完全好了,如果不是军服袖子破破烂烂,上面还沾着血迹,我都不敢相信他受过锐器伤。
“好……好了?”
我问道。
诺顿楞了一下,摸了摸手臂,活动了一下手腕:“应该是好了吧?跟以前一样啊。”
格兰点点头:“肯定是好了。”
我立刻脱下靴子,靠,脚底板上刚才弄破的水泡,因为走了几步,看起来更狰狞了,我咬了咬牙,把手指悬在伤口上:“圣光术,玛贝拉休。”
几秒种后,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叫,响彻军医营一角,格兰目瞪口呆的看着我的脚:“你没事吧?”
没事就见鬼了,没看见正在流血吗?怎么又失灵了,我不敢再试,只好拿原来准备给诺顿用的药品和绷带,包在自己脚上,然后苦着脸重新穿好靴子,明天怎么走路啊?
诺顿想了想:“刚才不是挺管用的吗?”
我疼的龇牙咧嘴:“不知道,算你运气好喽。”
诺顿倒抽了一口凉气:“看来我运气真是不错,你的脚……”
我摆摆手:“算了,就这样吧,劳驾,扶我一把。”
诺顿和格兰拉着我站起来,还没等我站稳,一阵嘈杂声,就冲我们这过来了:
“在这呢!
魔法师在这!”
“营长,你要挺住啊!”
“快快!”
……
“这还有魔法师?”
我自言自语道,诺顿和格兰齐齐扭头看着我,我吓了一跳:“我?”
五六名士兵抬着一个担架就快步走了过来,一名士兵说:“魔法师大人,求求你救救我们营长!”
我一看,倒吸了一口冷气,这名营长,好像被霰弹枪轰过一样,身体到处是伤口,而且奄奄一息,这还能救?唉,要是有吗啡就好了,至少他死前不会这么痛苦。
“魔法师大人,您愣着干什么?快救人啊!”
士兵的声音里带着哭腔,哀求道。
我摇摇头:“不行,我……”
“你说什么!”
一个瘦高个,利落的抽出长剑,架在我脖子上:“我们营长要是有个三长两短,我砍了你的六斤半!”
格兰立刻替我说话:“不是他不救,他的魔法一会好使,一会不好使。”
诺顿也点点头,毕竟我是他的救命恩人:“他刚治好了我,结果马上把自己的脚治残了。”
说谁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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