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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幻城》的同名小说《妙国》,以梦幻的形式再现了海族、火焰之族与冰族的强势对决,文笔优美,梦境奇幻,带着唯美的画面形象生动地展现在人的心中。
尤其从《妙国》的作者的名字来看,唐糖太甜明显是个女生,而且看文字的可塑性,可以推断出作者确确实实是个可爱的妹纸。
《妙国》虽然人气大大不如《幻城》,但很多人依然冲着同人的作品而去,点击也渐渐有了起色,偶尔有三两只闲鱼游逛此处,并且打赏了她。
这让唐木怜一时忍不住高兴,知道自己的选择是对的,虽然发表依旧在易连博客,但因为陈晨的人气所致,相反这本书很快有了突破性的进展。
唐木怜不禁想起那个少年,每写一部都很出色经典作品的少年,俏脸上不禁微红,爷爷或许说的对,未曾谋面的他还真有成为唐家的孙女婿,只是,这样的想法只能想想,否则,不知要羡煞多少人。
“我记住你了,鱼大,虽然不知道你的真实名字,但,我会记得。”
唐木怜吐着香舌轻轻自语道。
有过的,会珍惜,给予的,应满足。
既然未曾有约,但印象已经深刻。
陈晨走到半道上,看看天色,身子有些微冷,想起租房的曾曾,于是加快脚步,眼看就有一场秋雨来临。
淅淅沥沥,在陈晨进到院中的那刻,雨开始落下。
“你怎么来了?”
曾曾望着陈晨,笑道。
“没事,我就是来看看你,怎么样,习惯么?”
陈晨整理一下自己的衣衫说道。
“习惯,不管在哪里,只要心里想着你们,我就不害怕了。”
曾曾感触着说着,双眼望向陈晨的身后,相思的秋雨,滴落在心头,有些落寞,还有些坚强。
“你还多愁善感起来了。”
陈晨笑道,“好了,她们有你想着,肯定都活得好好的。”
“恩,肯定要比我滋润,比你这个小强还坚强。”
曾曾忍不住笑说道。
“对,我是个长生不老遗臭万年的小强。”
陈晨自嘲道。
“还是个花心大萝卜的小强。”
曾曾附言一句,而后陈晨古怪得盯着曾曾,“你,怎么知道的?”
曾曾不再理他,想起小时候陈晨的模样,就说不出的好笑,只是现在才发觉陈晨还有着当年的影子,只是长大了,没有那么可爱了,也没有那么坏了。
但为何就是想念小时候那个坏小子,曾曾把眼瞥向陈晨,陈晨正好看她,两人一时略有些尴尬。
两人都把头扭向门口之外,秋雨绵绵,映衬着两人此刻的心境,彼此起伏。
“听小青说你弹古筝很好听,我可以欣赏一下你的大作么?”
陈晨随后问道。
“古筝?既然你想听,我就弹给你听,弹得不好,就见谅吧。”
曾曾并不矫情,虽然自己喜欢唱歌,但拿手的依然还是古筝。
只是目前弹古筝的何其之多,古筝虽然自己弹得不错,但也只限于大众水平略上一些,这样的人才,也是很不少。
曾曾卷起窗帘,手摸向桌前放置的古筝,这架古筝,是她昨天刚刚去原先租的房子拿来的。
“一曲红尘相思泪,别难分,情意真假两徘徊,孤单随影只。
花开容颜秋雨还,人已去,恩怨是非落纷飞,无人诉牵绊。”
似乎在花开那年,懵懂的爱人望眼欲穿,互诉相思,明月照在身上,月光洒下,轻披纱衣随风舞动,望楼台上,不见身影,只有匆逝的流光,悄然转动。
一年年过去,容颜改变,红尘中的那张熟悉的脸,如雨纷飞被雪埋葬,所有的情愁风干,所有的恩怨了断,只留下一捧尘土,灰飞烟灭。
有人走过,匆去匆来,再也不见痕迹。
陈晨怔怔望着弹奏古筝的少女,思绪漂浮,神游天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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