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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几时说过爱吃了?”
程锦愕然。
“你不说我也知道。”
小叔笑眯眯,“以前你就爱吃这个,嫌贵又不说。
那回我不是从王胖子饭店带回来两个,你那天吃得差点进了医院……”
程锦呆了呆,也忍不住失笑,想起来了,那都多久以前的事了?小叔那时给饭店,大排档什么的送啤酒,有桌客人请客没吃完,剩的两只螃蟹,老板是熟人,就给了他了。
那时程锦还上学,晚自习回来小叔就把那两只大螃蟹献宝似的端了出来。
谁知道隔夜的螃蟹没蒸透,当天晚上程锦就上吐下泻的差点没一命呜呼,小叔倒没事,因为他根本就没舍得吃,光帮着她拆螃蟹肉了。
“这点出息……”
小叔想起往事,还忍不住好笑,又往她脑门上戳了一指头。
“这不都得怨你?”
程锦脸色一黑。
“你要是遇见什么好吃的,一边吃,一边眉毛还会一跳一跳的。”
小叔依旧无限回味中。
程锦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眉毛——有吗?她自己怎么从来不知道?
“我这都多大了,再说外面好吃的东西多了去,早就不馋了。”
程锦妄图给自己找回点面子。
小叔嗤之以鼻,“我还不知道你,但凡喜欢什么东西,就一根筋的喜欢,别的再好也不行。”
说到这,他似乎又想起什么,颇有点隐忧,“我就说,将来你要是结婚,找个老实的,对你好的,一心一意的,什么都顺着你的……千万别找你自己一眼看上放不下的,那是要吃大亏,咱们姓顾的,这毛病怕是会遗传。”
程锦半天没说话。
顾均见她忽然沉默,忍不住又问,“怎么了?”
程锦咳嗽一声,左右四顾,指着一边的菜摊,“小叔,白菜不错,再买颗白菜,午餐肉家里还有吧?”
被她这么一说,顾均猛地省起,把大腿一拍,“对啊!
你还记着这一口呢!”
火速奔去买白菜。
顾程锦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,小叔那条腿,还是瘸得很明显,特别是走得快了,就更显眼,脚尖一垫一垫,半边身子都是歪着的。
看着他就这么奔着白菜去了,程锦心里又是一酸,忍了忍,把脸仰起来,硬生生的把那阵滚热的潮意憋了回去。
***
回了家,程锦拿出给他带的红茶和好酒,顾均就兴致勃勃的一头扎进那逼仄的小厨房,乒乒乓乓的,锅子铲子挥动起来,做了一个葱姜螃蟹炒年糕,又做了那个顾家经典的午餐肉烩白菜,这已经是他厨艺的最高水平发挥了。
最后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的,做了四个菜,另外两个分别是拌皮蛋和拌豆腐。
就算这样,摆在桌上看起来,那也是相当豪华了。
程锦很满意,于是打开了两瓶啤酒,和小叔对着吹。
渐渐的,桌子上的啤酒瓶子一个两个的,越放越多。
顾均一直独居,这屋子,就没有人气,今晚上似乎就是格外的热闹,连灯光都变得明亮似的,顾均一晚上都没能合拢嘴,因为程锦一直在说着自己在外边的各种好玩的有趣的故事,还有跟沙明明的那些八卦段子,一边说一边笑,拍着桌子,笑得前仰后合。
酒意渐渐地,越来越浓。
“你也差不多了,别喝了。”
小叔虽然也有点没喝够,但还是按住她继续开酒的手。
“没事,你别忘了,我可是酒鬼的女儿。”
程锦满不在乎。
顾均愣了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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